一、申请博士后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凡在国内外已取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具备一定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符合流动站对博士后人员的招聘要求,均可申请做博士后。
2.申请人能够保证在站期间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
3.我校博士毕业生不能申请进入我校相同一级学科的流动站。
4.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应首先与合作导师联系,由合作导师对申请者的思想品德、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和已取得的科研成果进行认真审核并同意后,申请人可向流动站提出书面申请,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按规定办理申请手续。
二、招收博士后程序
1.学校于每年初公布各流动站招收博士后信息。博士后合作导师填写《博士后招收计划表》,经学校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审定后,学校予以公布。
2.各流动站将所收到的博士后申请材料转送至相关学科或申请者选择的合作导师审阅。经合作导师同意接收后,申请人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博士后人员申请审批表》,并将审批表与两位本领域专家推荐信、代表性学术成果、博士学位论文、体检表(市级以上医院)等材料一并报博士后流动站。
3.博士后流动站组织面试考核小组,对申请人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综合素质进行考核,择优招收,出具《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学术部门考核意见表》。
4.流动站面试通过后,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www.chinapostdoctor.org.cn)进行网上正式申请,填写并下载《博士后申请表》与《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等相关材料,所在学院要认真审核申请人递交的进站审批材料,校验申请材料的原件,核实无误后,将由学院党委(总支)签署意见的《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申请博士后研究人员政审表》和其他进站审批材料一并报学校博士后管理工作办公室。报送材料清单详见《申请做博士后研究人员需递交的材料一览表》。
5.经学校博士后管理工作办公室审核、同意,并报省博士后办公室批准后,办理进站手续,并签署三方协议。若需迁入在杭集体户口,需提供住房状况证明。
6.招收外籍及港澳台人员为我校博士后,需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外籍及港澳台人员博士后申请审批表》,报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审批同意,其他申请程序和材料同国内博士后人员。经省博士后办公室批准同意进站后,将博士后申请材料及博士后进站工作协议书报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办理相关工作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