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博士后安家补助申请程序
发布时间:2014-02-21 来源:张老师 点击数:1287
一、申请条件
1.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期满出站的非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
2.期满出站后首次就业在浙江,并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工作协议并落户我省或在浙从事高新技术研究开发、科技成果转化,领办、创办科技型企业;
具体申请条件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文件政策为准。
二、申请材料
1.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出站证明;
2.在浙工作的,提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协议(聘用合同);在浙创办企业的,提交企业营业执照。
具体申请材料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文件要求为准。
三、其他说明
(1)安家补助标准每人3万元。经费使用按《浙江省博士后工作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浙财社〔2012〕115号)执行;
(2)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准备好博士后出站证明扫描件、劳动合同扫描件等材料。相关信息及通知、政策要求、申请方式请及时关注浙江省博士后网站http://zjbsh.zjhwrc.com/
(3)政策咨询:省专家与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周豪,电话:0571-87651282。
省博士后工作办公室,朱淑梅,电话:0571-87052533。
地址:杭州市古翠路50号浙江人力社保大楼419房间,邮编:310012,电子邮箱:34889600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