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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科研助理岗位专项招聘计划(2022年第二批)
    发布时间:2022-12-06 来源:人事处  点击数:3442

    根据《科技部等七部门关于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工作的通知(国科发区〔2022185号)》及上级关于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工作的其他要求,为进一步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推动吸纳社会优秀人才就业工作,现组织开展面向毕业生的科研助理(非编)岗位专项招聘计划,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为6个岗位共计6人。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岗位基本情况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生优先。能尽快到岗,各岗位原则上要求拟聘人员在2023630日前均能正式入职。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岗位待遇与工作期限

    本次招聘以劳务派遣形式聘用,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一经录用,将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签定劳务派遣合同,工资待遇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笔试、面试等环节工作均由我校按实际情况自行组织。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 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20221214期间,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至相应岗位电子邮箱,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其中一个岗位。

    2. 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由各用人单位按照学校相关要求自行组织。

    (三)公示和聘用

    各用人单位根据程序确定拟聘人员后,须统一报学校人事处并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

    1.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的,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 聘用人员必须在部门要求的时限内正式入职。逾期不能入职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3.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咨询人事处、科研处或各岗位联系人。

    咨询联系人:科研处熊老师(86873808);人事处张老师(86878610)。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2022126

    附件1: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科研助理岗位专项招聘计划(2022年第二批).doc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