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须提供的材料:
1、一般应聘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详细简历(包括自高中开始至今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教学科研经历和获奖情况);
(2)近三年内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经历、获奖及被SCI、EI、SSCI收录和引用证明文件或复印件;
(3)招聘公告要求准备的其他材料。
2、特聘教授申请者需提供下列材料
填写《特聘教授岗位申请表》,并提供所填内容附件材料一份(装订成一册,需双面印刷)。
附件材料一般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
(2)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3)5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复印件,以及推荐表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4)推荐表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只需提供论文收 录及引用检索报告,无需提供详细检索结果或列表);
(5)在国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
(6)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二、学校提供的待遇
http://renshi.hdu.edu.cn/Art/Art_42/Art_42_713.aspx
三、应届生签约需提供下列材料:
1、录用工作政审表(在我校人事处网站下载,到应聘人员读书所在学院作政治审查,并加盖本人在读学院党总支印章);
2、体检证明。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修订后)执行;
3、就业协议书;
4、就业推荐表(如果是博士后出站人员,可不提供3、4项,但需提供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再由我处向博士后出站单位发录用函);
5、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的复印件)。
6、户籍证明及其他证明。
在杭州以外地区的人员还需要提供本人户籍所在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
四、企事业单位调动所需材料
1、调出单位提供同意调出的公函及个人全份档案;
2、正式在编材料证明(由原单位人事部门或主管人事部门盖章认可,2007年后可出具新增人员审批表);
3、贵单位的类别和经费预算管理方式复印件(以编办下文为准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需由主管人事部门盖章);
4、企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登记表。
5、录用工作政审表(我校人事处网站下载,特别请说明有否参与过法轮功活动、是否“法轮功”组织成员);
6、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7、职称证书原件及职称证明材料(省级人事部门的公布文件、评审表,复印件需由主管人事部门盖章);
8、体检证明。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修订后)执行;
9、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原户口登记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原件,;
10、若配偶工作需要随迁的,除需提供配偶1-9款材料外,还须寄结婚证书及配偶的户籍证明;
五、其他人员录用所需材料
1、个人全份档案(请提供档案保管单位准确名称,由我校人事处开调档函调档);
2、录用工作政审表(我校人事处网站下载,特别请说明有否参与过法轮功活动、是否“法轮功”组织成员);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4、职称证书原件及职称证明材料(省级人事部门的公布文件、评审表,复印件需由主管人事部门盖章);
5、体检证明。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修订后)执行;
6、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原户口登记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原件。
六、外籍人员外籍专家办理批件、邀请函、外籍专家证和居留许可等工作文件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1、护照信息页
2、护照最近一次入境签证记录复印件、出入境记录章复印件
3、中英文简历一份
4、最高学历证书(如为外文,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5、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外国卫生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书(如无境外体检证明,入境后需到中国政府指定的卫生检疫部门体检,地址:杭州中河中路228号京晋大厦一楼,浙江省出国旅行保健中心,联系电话:87852407,87852408)
6、原聘用单位的解聘证明(此项仅限来杭电工作前在中国国内其它单位工作过的外籍专家)
7、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外籍专家登记表
8、2寸白底,彩色照片8张
注:
1、如有随行家属,请提供随行家属的以上材料,另需提交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亲属关系证明。
2、外籍专家来华工作前需在国外申请工作签证(Z签证),持旅游签证(L签证)入境者不能受聘。
3、外籍专家入境后24小时内需持本人护照向当地派出所申报临时户口(住宾馆、酒店可免)。
4、外籍专家入境后尽快与外事处联系,办理后续其它手续。外事处联系人:吴薇,电话:86878576,地址:行政楼416。